新年将至 税务添力年味更浓******
赶年集、备年货……随着农历兔年春节将至,各地的大街小巷浓浓的“年味”扑面而来,“年经济”呈现出购销两旺的火热景象。近期,广西各地税务部门组织税务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商场、超市,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大礼包”,用心用情营造温暖年味,为春节消费注入强劲动力。
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凭祥物流园,当地商户正有条不紊地清点和分捡从越南、泰国等地进口的榴莲、山竹、火龙果、龙眼等热带水果,根据订单需求将水果年货发往全国各地。为帮助当地进口水果商家全力备战“年货节”,凭祥市税务部门组织业务骨干走进物流园开展送政上门和问需服务,为商户讲解可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并开设退税绿色通道,加快出口退(免)税办理时限,确保商户有充足资金投入春节期间进出口贸易。
春节将至,广西崇左各地商家正在加紧生产,储备足量年货,热带水果、腊肉、山货等当地土特年货产品正源源不断供向市场。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主动服务,走访了解商户备货、销售情况和涉税需求,解答涉税费疑难问题,提醒商家提前申请足量发票,并送上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助力商家备战“年货节”,让广大群众过暖心年。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税务干部走进辖区超市,向超市管理人员一对一讲解2023年新出台的税费政策,发放税收政策宣传资料,解答涉税问题,让纳税人及时了解、享受最新惠企利民政策。
春节临近,特色年货走俏市场。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西乡塘区税务局青年理论小组走进辖区商场年货专区宣传最新税收优惠政策,针对涉税问题为纳税人排忧解难,定制“税惠年货”大礼包,为纳税人送服务、送政策、送祝福,共迎新年。(田磊 张晓雅 吕红玲 何剑眯)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