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马汽车涨价 市场竞争白热化******
红星资本局消息,1月16日,威马汽车宣布,于2023年1月1日起针对W6、EX5-Z、E.5等多款在售车型进行价格调整。调整后,综合补贴后售价将上涨1.5万元-2.5万元不等。价格调整方案于2023年1月1日零时起生效,在此之前已完成定金支付的用户不受此次价格调整的影响。
威马汽车称,为打破“越卖越亏”的行业怪象,威马在2022年后半段开始战略性收缩新车交付量,并多次实施产品价格调整,以改善公司盈利结构,进而更好地支持产品研发和用户服务。
借壳APOLLO出行上市
就在1月12日,APOLLO出行(00860.HK)公告,将以20.2亿美元收购威马汽车子公司,并将以每股0.55港元的发行价配发及发行约288.25亿股。
这被视为威马汽车将通过APOLLO出行完成港股借壳上市。
接近威马汽车人士向红星资本局表示,此次与APOLLO出行双方战略并购,威马汽车上市路径进一步确定;阿波罗造车产业链与威马造车产业链可实现资源互补;战略合并后,威马借机实现品牌向上。据了解,完成尽职尽调后,威马或在本年二季度完成挂牌。
作为最早一批入局的造车新势力,威马汽车2022年接连被曝降薪、财产冻结,销量掉出第一梯队。汽车独立分析师刘昊向红星资本局指出,通过收购APOLLO出行实现港股上市,威马汽车不仅能解决资金问题,还能实现品牌与产品战略升级。APOLLO前身是德国小众超级跑车制造商Gumpert,并购后威马汽车将覆盖主流、高端和超豪华三大市场,提升资本市场想象空间,或重回造车新势力前列。不过也有业内人士对此并不看好。
行业或加速洗牌
业内普遍认为,“国补”退出后,2023年新能源汽车市场进入完全市场驱动时代,加上碳酸锂价格回落和特斯拉(TSLA.US)全球降价的鲇鱼效应,行业或加速洗牌。
进入2023年,特斯拉先后大幅下调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美国、加拿大以及欧洲多国的电动车价格,引发全球车市震动。
1月6日,特斯拉中国宣布对国产车型调价,其中Model 3后驱版降价3.6万元,高性能版降价2万元;Model Y后驱版降价2.9万元,长续航版降价4.8万元,高性能版降价3.8万元,创下价格的历史最低点。
此后,特斯拉在日本降价约10%,在欧洲多国降价1%-20%,在美国降价最高19.7%,部分车型还将同时享有美国《通胀削减法案》的税收抵免优惠政策,最高降价2.05万美元。
在美国和中国,特斯拉出现了新车和二手车价格倒挂的现象。
不过降价也让新车销量上升。特斯拉门店销售人员表示,降价后进店顾客人数激增。
乘联会数据显示,2022年,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达到27.6%,较2021年提升12.6个百分点;预计2023年新能源乘用车销量850万辆,渗透率将达36%。
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速放缓,特斯拉降价让国内市场竞争白热化。红星资本局注意到,目前在国内与海外市场,特斯拉的价格区间已经与大部分造车新势力重合,甚至接近比亚迪(002594.SZ)。这也让国内新能源车企“出海”的难度增加。
特斯拉公司副总裁陶琳此前表示,特斯拉的价格变动是基于“成本定价”逻辑。业内人士认为,在供应链、规模化生产等优势下,特斯拉的毛利率远高于同行,仍有降价空间。
根据睿研咨询出具的报告,如果将来零部件价格下降,或特斯拉采用更优化的生产或零部件替换,按2022年Q3的成本价与2021年Q4的最低成本价比较,特斯拉还有3万元的下降空间。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吴丹若
中证协拟出台券商发行承销新规:统一注册制各板发行承销规则******
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就全面注册制下券商的发行承销,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起草了新规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2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近日中证协为适应全面实施注册制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发行承销行为,落实承销商责任,制定形成了《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承销规则》”),并向行业征求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起草的《承销规则》,对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等多项规则进行了整合优化。
总体来看,《承销规则》共六章七十二条,包括总则、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自律管理、附则等。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二是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三是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四是切实加强自律管理。
“《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二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中证协指出。
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
在路演推介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路演推介过程中的推介方式、推介范围。
《承销规则》要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与拟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一对一路演推介,介绍公司、行业基本情况,但路演推介内容不得超出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公开信息披露范围。
二是明确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公众投资者推介的具体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帮助网下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盈利预测和估值情况。
三是规定主承销商聘请律师的相关要求。《承销规则》明确,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参与网下发行与承销全程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在路演推介活动前对发行人管理层、参与路演的工作人员和证券分析师等进行培训,强调发行人对外宣传资料的口径,包括宣传材料与发行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不允许透露公开资料以外的信息、不允许存在夸张性描述等。主承销商应当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培训总结,并督促律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等。
进一步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
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的核查要求,规范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进行簿记建档场所及管理的要求。
二是规定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并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履行职责程序,细化配售原则的制定要求以及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等出具承诺函的核查要求。
三是细化关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主承销商义务,规范配售行为,督促其加强配售过程管理。
两方面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明确六项报告内容
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两方面再明确。
一是明确主承销商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具体要求。
具体而言,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盈利预测、发行人分析、发行人所在行业分析、募投项目分析、可比上市公司分析(如有)、风险提示六个部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给出估值分析结论,并细化了相关内容的具体要求。
二是对报告的提供方式、撰写原则、内部制度、证券分析师行为等作出规定。切实提高报告独立性、专业性、实用性,引导其发挥定价引导作用。
四方面强化自律管理,协会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
在自律管理方面,《承销规则》提出了四大要求。一是明确承销商应当向协会报送路演推介活动的初步方案、发行承销总结报告、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报告(如有)、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及总结情况,加强承销商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环节管理,落实承销商责任。
二是中证协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督促承销商履职尽责,并向行业积极推广发行与承销示范实践,引导行业对标提升。
三是明确承销商存档备查的承销资料要求与协会现场检查事项,加强自律检查标准管理。四是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净化行业生态。
《承销规则》起草沿“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等两思路
对于《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中证协表示,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
其中,明确承销商路演推介相关要求,细化发行与配售等规定,明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撰写、提供方式、相关制度等要求,切实提高报告质量,促进形成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承销行为。此外,引导承销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规范承销业务收费。
“另一方面,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适用本规则,并作出差异化安排。”中证协进一步指出。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