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大会现场,村民欢喜领到“分红年货大礼包”。 朱志庚 摄
尽管到春节还有10天,但是邱圩社区已经开启“过年模式”,氛围浓厚。数百栋二层小别墅贴上红窗花,门前都挂上红灯笼。在百姓大舞台广场,喜庆的音乐声中,社区16个村组的村民代表,身着新衣,围上红围巾,等待领取“分红年货大礼包”。舞台上,村民自编自演的跑旱船、打钱杆、扇子舞等节目更增添浓浓的年味。
村民载歌载舞庆祝分红。 朱志庚 摄“这块肉不错,这部分可以切成肉丝炒着吃,下面的可以做水煮肉片……”村民围在猪肉边,开心地谈笑着。为了保障食品安全、肉质新鲜,邱圩社区从本地一家肉联厂购买10000斤猪肉,现场切割,每户村民可以领到10斤。
“我们过年大礼包除了猪肉之外,还有10斤莲藕、5斤红薯粉条、2副春联、2包口罩。莲藕、红薯粉条都是我们村集体合作社种植生产的有机特色农产品。”邱圩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张成辉介绍,2022年,村集体收入达到120万元,除去一些办公开支,还有一部分盈余。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社区拿出30万元,首次为村民分红,购置年货。
村民现场领到10斤猪肉。 朱志庚 摄在分红大会现场,获评“最美家庭”称号的村民代表上台领取荣誉证书。“好多年没有看到这么有年味的场景了,如今富起来的邱圩过年氛围真浓。”邱一洋家庭获评最美家庭,77岁的邱一洋说,家里三儿一女,都已成家。一大家人都是二层小别墅,生活衣食无忧。“我这么大岁数,还是头一回领到不要钱的年货。过年就吃猪肉炖粉条,这日子美得很哩。”
爷孙俩带着“分红年货大礼包”回家。 朱志庚 摄邱圩社区原是一个区位较好但产业基础薄弱的社区,3773人、1000余户村民居住在松散凌乱、基础配套设施缺乏的村庄。2017年底,张成辉到任社区支部书记后,多次和社区“两委”商议,广泛征求村民与党员代表意见,在金城街道党工委全力支持、指导下,进行老旧村庄改造,实施邱圩社区农房改善项目。
村民李佳现场直播销售邱圩特色农产品。 朱志庚 摄“农房改造涉拆16个小组1000户居民。目前,集教育、医疗、购物、休闲于一体的18万平方米、1100套房屋已建成,村民喜搬新家。”张成辉说,邱圩社区获得“省级特色田园乡村”等称号,打造了乡村振兴邱圩样板。
2017年11月9日,张成辉到任后发现村集体外欠账达140万元。为了摘掉“经济薄弱村”的帽子,从2017年底,社区采取众筹、入股等渠道完成了200万元的筹款,牵头成立睢宁县志兴集体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徐州半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初心物业有限公司。集体合作社流转土地2197亩,经营藕虾、稻虾共养、特色红薯等项目,推出了“俺村邱圩”系列特色农产品,比如生态米、莲藕、香薯、荷叶茶、粉丝、干花等。如今这些产品实现了“线下农超对接、线上平台销售”,年销售额超过8000万元,集体经济收入也增加到目前的100多万元。
藕农举起硕大的莲藕,庆祝丰收。 朱志庚 摄张成辉说:“我们下一步的村集体收入目标是300万元,到时候发放的过年大礼包东西更多。我们会把发放分红年货大礼包延续下去,形成我们的新年俗。”
“欢迎来到俺村邱圩直播间,这是我们邱圩的土特产,生态米、有机莲藕、红薯粉条……”在邱圩社区电商中心创客之家,主播李佳正在现场直播。李佳介绍,自己是东北人,老公是邱圩本地的。由于自己富有东北人的幽默感,因此邱圩社区成立公司后聘用她来做直播销售。这里生态越来越好,她在这里的收入越来越高。
邱艳虎与挖藕人一块商量春节前莲藕的销售情况。 朱志庚 摄虾耕田家庭农场负责人邱艳虎在村里承包了200亩流转土地,发展藕虾共养。据了解,邱艳虎大学毕业后曾在南京工作了9年。2018年,他发现家乡变化特别大,于是萌生了回乡创业的想法。如今,随着经验积累,邱艳虎的家庭农场突破藕虾共养模式,套养了泥鳅、鱼等,农场一年的净利润超过20万元。邱艳虎说,临近春节,外地客商几乎每天下午都来拉走10000多斤莲藕,装车出口到日本、韩国。
宜居宜业和美的邱圩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 朱志庚 摄“新春来临之际,邱圩社区全体村民领到了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红利。下一步,我们计划推进金城街道15个社区村级集体经济实现跨越式增长,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融合发展。”谈及金城街道未来如何发展,金城街道党工委负责人邢剑信心满满。(完)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