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的货都卖完了” 白酒经销商加紧补货******
1月19日,位于成都市的一家永辉超市酒类销售专区人潮涌动,各品牌销售员忙着给客户推荐产品、回答问题。随着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优化,白酒消费市场逐渐恢复,终端销售回暖。成都一家烟酒店老板李庆(化名)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之前的存货都卖空了,1月份又补了一批货。”
● 本报记者 康曦
逛酒类专柜人流增多
春节前最后一周,中国证券报记者走访成都多家商超、烟酒店以及白酒专卖店发现,一些商超把酒类销售专柜设置在显眼位置,逛酒类专柜的人流明显增多,白酒终端销售正在好转。“现在是白酒销售旺季,部分白酒开始涨价,不过名酒价格变化不大。”一位销售人员说。
李庆告诉记者,自己又接到一个团购客户订单。“团购客户主要买五粮液和茅台。茅台如果整箱买,我们现在的价格是每瓶3150元,零售价格是每瓶2950元。五粮液整箱6瓶的价格是5900元,国窖1573整箱6瓶要5800元。”
李庆经营的这家烟酒店在2019年8月开张,开张半年就赶上了疫情,生意刚有起色,受疫情影响很快就急转直下。随着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优化,李庆明显感受到了白酒市场的变化。
“最近找我们拿货的客户多了,拿货数量也比上年多,2022年中秋节囤的货都卖完了,1月份又补了一批货。”李庆说,“名酒靠走量,单瓶利润较低。白酒行业受疫情影响很大,前期大家手里压了不少货,现在目的很明确,就是抢客户走货,宁愿少赚一点也要回笼资金。”
成都一家五粮液专卖店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现在聚餐的人多了,白酒市场起来了,今年春节旺季我们销售比上年更好。”
五粮液在1月18日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显示,公司核心大单品动销逐步有序恢复。2022年12月,公司多数营销区域核心大单品动销实现正向增长。
需求回升明显
在消费回暖的背景下,多位受访人士认为,2023年名酒价格有望上行。
李庆认为,随着大环境好转,白酒市场消费会起来,2023年名酒涨价将是大势所趋。“我刚开店的时候,国窖1573的售价是每瓶820元,现在是每瓶967元。2020年和2021年,国窖1573价格都在上涨,2022年是近年来白酒行业最差的一年,经销商存货很多,所以2022年国窖1573的价格基本没有上涨。随着白酒消费回暖,2023年预计会涨价。”
上述五粮液专卖店销售人员表示:“目前公司正在开展春节前的优惠活动,每瓶价格最低可以做到1100元,节后的价格要等公司通知。”
2022年12月18日,五粮液在经销商大会上首次提出,开展市场价值回归战役。通过“每天精准发货、每周一次检查、每月一次宣传、每季一次复盘、半年一次奖惩”,厂商一体,全国一盘棋推动五粮液高质量动销。
中信建投证券表示,白酒动销场景逐渐恢复,需求回升趋势较为明显,主流单品批发价格将企稳回升。
后市预判分歧大
对于白酒行业后续发展,业内人士存在一定分歧。
五粮液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从钦表示,白酒产业结构性繁荣正在加快演进,增长是长期趋势。
国泰君安表示,白酒行业将迎来两波需求修复,第一波为消费场景修复带来需求回暖,第二波为居民收入实质性修复带来需求回暖。中金公司认为,2023年白酒行业的增长将主要来自于消费场景修复下的增量,宴席场景恢复将早于商务场景。
不过,也有专家表示,白酒行业发展红利逐渐消失,进入白热化竞争阶段。白酒企业的市场规模此消彼长,而不是共同增长,白酒企业稍有不慎就可能出现业绩下滑。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